通知公告
Announcements
关于开展 2022 年度广电艺术、广电播音和 广电工程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 作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我市广电艺术、广电播音和广电工程等 专业相关从业人员的能力和素质建设,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人 员继续教育规定》(省政府令第 157 )、《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16〕63 )和《温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温人社  发〔2017〕264 )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 2022 年度广电艺术、广电播音和广电工程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 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训对象

我市企事业单位中具有广电艺术、广电播音和广电工程等专 业的初、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初次申报各专业相 关初级资格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一般公需科目。一般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培训由温州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登陆温州  继续教育网www.wzjxjy.cn)选择相应的一般公需科目培训课程 进行学习。

(二)行业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继续教育。行业公需科目和 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由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会同温州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举办,主要以专题视频课程、网络辅导培训、  专项考试等培训形式。行业公需科目主要学习相关公共课程。专  业科目主要学习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广电艺术、广电播音和广电工  程等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 业知识。

三、培训方式

行业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的继续教育培训班委托温州市继续 教育院承办,采用在线授课形式,全年计划举办期。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录入“温州继续教育网”(www.wzjxjy.cn--“学时登记系统”,学员可自行打印一份查询页面留存,或者在线申请 “学时登记证书”(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之一),不再制发纸质证书。

(一)广电艺术和广电播音等专业。采用在线网络学习和专 项考试的形式进行培训,其中行业公需科目相应课程 12 学时,专

题课程及网络专业课程 60 学时。


(二)广电工程专业。采用在线网络学习和专项考试的形式 进行培训,其中行业公需科目相应课程 12 学时,专题课程及网络

培训课程 60 学时。

四、培训时间

(一)广电艺术和广电播音等专业1.行业公需科目相应课程

学习时间:日至 31 日。

考试时间:6  10 日至 10 日。2.专题课程及网络专业课程

学习时间:日至 31 日。

(二)广电工程专业

1.行业公需科目相应课程

学习时间:日至 31 日。

考试时间:6  10 日至 10 日。2.专题课程及网络培训课程

学习时间:日至 31 日。

五、报名及相关要求

(一)请登录温州继续教育网(www.wzjxjy.cn),按流程提示完成报名、缴费。报名成功后,进行在线学习,其中行业公需科  目相应课程学习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培训咨询电话: 88302686。

(二)今年申报职称评审的学员,需于评审材料上报前完成


继续教育。请于 31 日前登陆温州继续教育网完成学习,

10 日前完成考试。

(三)继续教育作为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请各县(市、区) 文广旅局和市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定组织、督促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课程时间安排学习、考试。



关于开展2022年度广电艺术、广电播音和广电工程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2/5/30 16: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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