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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Announcements
关于举办温州市2026年第三期劳资管理专项职业能力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规定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加强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的工作方案》《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劳资管理专项职业能力培训考核通知》等文件精神,为提高劳资专管员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我校特开设劳资管理专项职业能力培训班,欢迎有培训需求的单位及个人报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在温州市房屋建筑、市政、交通、水利、 电力、化工、铁路、民航通讯等工程领域项目从事或拟从事劳资管理的人员, 以及在非工程领域用人单位从事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的人员。鼓励在工程建设领域从事项目经理、人力资源管理、工会、法律服务、财务工作的人员参加劳资管理专项能力的培训和考核。本期限额 200 人,名额有限,额满为止。
二、培训内容
用人单位及工程项目基础资料管理、劳动用工管理、个人所得税有关法律政策、劳动宣传与纠纷管理、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相关规定、工程项目造价知识等内容。
三、培训方式
采取 “线上+实操模拟驾驶舱+线下” 的方式,线上培训在 “浙里办 · 浙里安薪”在线学习平台开展,实操模拟驾驶舱为省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线下培训由温州技师学院组织开展。
培训总课时不少于40课时,其中,线上16课时,实操模拟驾驶舱16课时,线下不少于8课时。按照省里要求,需先完成 “线上+实操模拟驾驶舱”培训,才可进行线下授课培训。
四、培训时间、地点
(一)报名、培训时间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6日9:00-15:59(额满即止)
2.线上课程培训时间:2026年10月21日-11月4日
3.集中面授培训时间:2026年11月5日-11月6日
(二)培训地点
线下培训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 5 号人才大厦办公楼四楼(温州市继续教育学院)多媒体教室、七楼电教室。
( 三)相关班次信息(线上报名会用到)
1.开班班级名称:2026 年度浙江省劳资管理专项能力培训计划--温州市3班
2.培训计划编号:2026-0014158
五、收费标准
每人 650 元(含培训费、正考的考试费等)。
六、报名方式
可选择电脑登录或者微信扫码方式进行报名。
1.电脑登录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工作平台(建议用谷歌浏览器),具体操作详见附件。
https://zynl.rlsbt.zj.gov.cn/002/client/table30.jsp?column1=8a129081a11f2a8001a11f61aa0762be&t=1791614942233
七、考核、证书发放事宜
1.考核安排
劳资管理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采取 “统一题库管理、统一数据管理” 的原则,完成规定线上、线下培训课时后,将在系统中发放培训结业证书。取得培训结业证书后在 “ 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平台”上选择评价计划,考核时间和地点待省里安排好后,再行通知。
2.证书核发
考核合格者,由相关人社部门核发劳资管理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3.数据管理
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劳资管理人员数据统一纳入省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数据库。对参加培训并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劳资管理人员,在 “浙里办 · 浙里安薪”相应职业能力事项上赋 12 分。
八、培训联系人
联系人1:胡老师
联系电话:0577-88833963
联系人2: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7-88302628
附件:劳资管理-培训指南(学员版)
温州技师学院
2026年10月10日
温馨提示:根据《温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劳资专管员管理办法》规定:“劳资专管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被扣12分的,行业主管部门或人力社保部门取消其在’智慧监察·阳光支付’工资智治系统内的合格证书备案资格,......取消合格证书备案资格期满一年的原劳资专管员,可重新参加相关业务技能培训,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重新备案”。请被取消备案资格的人员注意合理安排报名参加培训的时间,以免出现重新取得证书后也无法备案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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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10/12 8:23:50